依据《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暂行管理办法》(中震防发〔2012〕33号)、《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中震防发〔2015〕46号)和《四川省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》(川震防发〔2015〕146号),经综合评审,形成2017年度拟授予的“四川省防震减灾示范社区”名单:
芦山县龙门乡青龙场村村民委员会
旌阳区城南街道浦东社区
崇州市崇平镇明珠社区
彭州市通济镇景山社区
眉山市洪雅县中保镇桐升社区
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城南社区
广元市青川县观音店乡太平社区居民委员会
宜宾市宜宾县柏溪镇岷江社区
宜宾县安边镇莲花池社区
根据《四川省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》(川震防发〔2015〕146号)的规定,现将拟授予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五个工作日(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)。若对名单有异议,请书面向市县工作处或纪检审计监察处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签署真实姓名或提供不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受理。
受理部门:
市县工作处:028-85438872
纪检审计监察处:028-85450477
地址: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二十九号 6100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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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